| 、制定依据:
1、 国务院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
2、 江苏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
3、 《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》
4、 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》
5、 《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》
6、 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
二、适用范围:
压力容器操作人员
三、申请资料:
1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原件);
2、《苏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体检表》(见附件1);
3、考核成绩通知单。
4、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行政许可申请书》(见附件2)
四、申请程序:
特种作业人员将申请材料向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受理,由本局核发操作证。
五、注意事项:
1. 考核成绩必须合格方可申办操作证。
2. 操作证发证日期以考核合格日期为准。
六、办理部门:
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
联系电话:0512-65211824
七、办理期限:
二十个工作日
八、受理范围:
受理在苏州市区(苏州新区、工业园区、金阊区、平江区、沧浪区)行政区范围内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行政许可。
九、受理举报、投诉机构与联系方法:
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室,联系电话:0512-65210447
十、附件:
附件1:《苏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体检表》
附件2: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行政许可申请书》 |